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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9日

今日读书


中有一句:
“一个人,每日廿四小时之内,若喝五安士红酒,十二安士啤酒,以及一安士半甜酒,即使酒徒。”

按这个标准,在座的有多少不是酒徒呢?


“酒不可减少痛苦,只能增加幻觉。” 我说的。

给众酒鬼们共勉之。

评论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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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ssWrong发表:
刚买了瓶干白,瓶干红,瓶甜酒...
4 月 18 日
Jeff发表:
安士? ounce?
4 月 13 日
王Diana发表:
考酒证?ms很高级@@
4 月 10 日
Li熊老七发表:
要算平均值的呀,那我不算。
4 月 9 日
yp发表:
我不是~不过我就要考酒证了...以后我就可以卖酒了~
4 月 9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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